10月1日起新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将正式启用

《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级版的公告》于近日正式发布,该公告对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和食品进口、销售记录提出更加严密、规范的要求。此举响应了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落实进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新备案系统网址为http://ire.eciq.cn,境内外进出口商可通过互联网登录该系统,提交备案信息,办理备案。食品进口企业也将通过该系统填写进口和销售记录。

质检总局从四个方面对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升级:一是进出口商全备案。进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及境内进口商,均应通过新的备案系统办理备案。二是强化信息记录使用。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在报检单中注明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并提交上一批次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进口食品进出口商的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或实施处罚。四是做好进口和销售记录。进口食品进口商应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并遵守时限要求如实记录食品进口、销售有关信息和境外企业信息等。

新系统的启用,健全了进口食品安全信息全过程追溯机制,也将确保进口食品进出口商的法定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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