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起 出入境检验检疫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外公布。其中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据报道,自4月20日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正式划入了海关总署,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一线旅检、查验和窗口岗位要统一上岗、统一着海关制服、统一佩戴关衔。

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16日在海关机构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要尽快实现海关原有管理职责和检验检疫管理职责的深度融合、有机融合,达到“1+1﹥2”的效果。

具体而言,他要求确保4月20日起旅检监管、通关作业申报查验放行“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运输工具登临检查、辐射探测、邮件监管、快件监管、报关报检企业资质注册以及对外“一个窗口”办理等业务领域完成优化整合,实现“一口对外、一次办理”,并完成业务单证及印章的统一替换。

倪岳峰表示,各新开口岸的海关监管现场布局、查验流程等,要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进行规划设计。要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时做好立改废释工作,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图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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