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贸易厅决计清理“黑户” 1094份中泰水果商名单提交检查

近年来,随着不少中国水果业者直接在泰国购买果园、设立工厂,或在泰国新鲜果蔬批发市场销售水果后,这样的“大举挺进”一方面带动就业,强劲拉动了泰国国内水果业发展;另一方面,所谓的“中国果商把持论”又让泰国政府喜上添愁,计划加强对外国水果进口商和分销商的监管。

据泰国星暹日报报道,泰国国内贸易厅厅长薇蓬拉莎娜曾表示,目前在批发市场中进行交易的外国人,包括泰国最大的新鲜果蔬批发市场泰国鲜货市场等,主要是来自中国和越南的商家。

她强调,外国贸易商需要从商业部获得许可证才能如此经营。如果他们以法人形式在泰经营,泰国法律规定泰国公民必须在合资企业中持有51%的股份。

据悉,泰国国内贸易厅已经给商业发展厅发送了一份包含1094位中国贸易商和泰中合资经纪商的名单。这些贸易商和经纪商主要集中在罗勇府、尖竹汶府和桐艾府。此外,国内贸易厅将检查相关公司的股份制结构,融资背景和贸易行为。

薇蓬拉莎娜补充道,个体户也需要获得商业签和工作证。国内贸易厅已经与商业发展厅携手,开始对市场进行检查。此举是商业部采取更严厉措施打击涉嫌为中国水果企业作代名人、违反《外国商业法》有关本地产品贸易规定的水果贸易商。

早前,中国贸促会方面消息称,泰国内贸厅接到泰国水果出口商投诉,称由于中国商人大肆设立水果收购站,采取“包果园”的方式收购,即在果园榴莲尚未成熟时就向果农下订金,等到榴莲成熟后,自行聘请工人入园选摘。使得资金储备较小的泰国商人根本无法与之竞争。资本较少的泰国水果商希望获得政府部门的帮助。

在泰国开设了全资工厂的文超先生在接受国际果蔬报道时,对于“中国商家把持了泰国榴莲业”的说法就曾经表示:“这是危言耸听”。他认为中泰业界的合作愈加密切,这种双赢局面对于双方都是有利的。

他解释道,随着参与到榴莲产业中的中国客商增加,市场竞争越来越大,而这样的竞争恰恰促进了泰国榴莲生产每个环节的质量和效率。客商通过高品质产品在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而果农也因高品质而获得更高利润,这不失为市场的一种进步。

而泰国方面忧虑的是,尽管中国商人采购短期内会给果农带来不错的收益,但长期来看如果泰国果商都放弃从事水果收购即出口生意,未来果农有可能获得不公平对待。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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