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波进口水果检验检疫要求公布 韩国葡萄首次获准输华

8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泰国莲雾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斯里兰卡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韩国葡萄输华植物检疫要求》与《中国荔枝输韩植物检疫要求》,允许泰国、斯里兰卡、韩国等国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水果输往中国,同时中国荔枝也获准出口韩国。

根据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国允许斯里兰卡出口香蕉需经当地农业灌溉部对螺旋粉虱、飞蓬圆盾蚧等16种有害生物进行果园监测。即从香蕉生长季节开始,每2周一次,保持监测记录。斯里兰卡香蕉的入境口岸为:大连、天津、北京、青岛、南京、上海。

针对允许韩国输华的葡萄,我国将对温室条篱蓟马、日本臀纹粉蚧等四种有害生物重点防控。输华葡萄果实要求从藤上直接采摘,不允许有落地果。包装箱中应铺垫SO2保鲜膜,并做到输华葡萄单独存放,专库专用。同时,其抽样检查比例标准为:海运每批2%,空运每批不低于10%。

泰国输华莲雾须经挑拣、分级和检查,通过综合防治措施,保证不带番石榴实蝇、橘小实蝇等5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泰国农业合作部应对整批货物按4%进行抽样检查,并对其中20%进行剖果检查。两年后,如未发现不合格情况,抽样率将调整为3%。

对于允许出口韩国的中国荔枝,韩国方面将荔枝异型小卷蛾和荔枝小灰蝶视为重点检疫对象。若在进口检验时截获这两种生物,相关出口果园全年将被禁止再出口。此外,向韩国出口的荔枝必须按照规定的温度及时间在蒸热设施内使用蒸汽蒸热处理。荔枝果柄长度不得超过10厘米,不得与其它种类鲜荔枝混装混载。出口荔枝检疫抽样比例为总箱数的2%以上。

更多相关信息请参阅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公告。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qtwj/201508/t20150805_446473.htm)

图片来源:南通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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